•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全校各中层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2022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4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宣传重点

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四、主要活动

(一)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生学讲宪法活动的参与率和覆盖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2日9:00-10:0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各系要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三)积极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突出主题。各中层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在全校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2.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各中层机构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及时展示活动亮点特色,努力在校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各中层机构根据本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和当前实际情况,细化组织收看直播、同步跟读活动等活动,并于12 月 4日前,将参加活动的师生数量、“宪法晨读”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小卫士”参与率等活动总结和活动视频、图片打包传送至邮箱:hebueexcb@hebuee.edu.cn。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法治宣传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